「先到先得」不應該是選拔學生的原則 撰文:史提反.黃

 


八月六日早上的電視新聞,除了有八號風球的消息外,最觸目的,算是:有低於十四分的應屆會考生及其家長,於仍有中六學額剩餘的學校通宵排隊,而於高掛八號風球後,希望校方給他們派籌。要求校方給予他們曾經排隊的證書,是情理中事,不難理解。但電視畫面上出現的兩段訪問,卻令人覺得不大妥。先是一位擬似家長高呼「教育的精神在那裡」,後有一位同學說「這是過去兩年Hee過了後的補償與付出」。教育精神應該與「排隊、派籌安排」無甚關係,這不用多說,但這卻足見那位家長的「愚昧」。而接受訪問的同學認為在風雨中等候就等如是「補償」,就更是「思考方向不對應」,胡亂以古時的「因果報應思想」替代現代「工具理性安排」。筆者無意對現有中六收生機制再發言,但「先到先得」卻肯定不應該作為「選拔中六學生」的原則,卻應該是先進社會的共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