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倫理安排看「網上擬似藝人不雅照片事件」 撰文:史提反.黃

 


「網上不雅照片事件」擾攘多日,似未有平息趨勢。這加上傳媒的炒作與窮追猛打,教育界的惶恐及煞有介事,致令大部分人的分析,都進退失據,流於情緒反應與道德判斷。然後,從筆者的觀點看,「兩個並未婚嫁的人,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,進行交歡及拍下相關過程的影像」,實在沒有被要求向大眾交代及道歉的道理。反而,從事件中,大眾更應注視及學習的,是如何在「影像及網絡科技異常發達」的今天,該如何保護自己的私隱,與及如何「設身處地」於被(公開)「偷窺」人士的角度作思考。筆者早年曾有一次不愉快的經驗,就是有一位同學偷了另外一位同學的週記於班上公開朗讀,令那位同學尷尬非常,並最終缺席了兩天。同樣事件,其實正在發生,祇是大家身處其中而不自覺罷了。筆者於大學年代修讀「應用倫理」一科,那時導師再三強調:「道德都是略帶強權與主觀判斷的;而倫理的重點,則在參與者互動、修訂及作出安排」,其原意亦在此。